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场对防范私宰肉“守土有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0: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昨日广州市对《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草案)》举行了听证会后,广州市工商局屠宰管理处负责人明确表示,为敦促市场开办者切实负起防范“私宰肉”的责任,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规章,假如市场内被查出私宰肉,市场开办者将被课以五种处罚,直到被勒令关闭。

  该人士表示:“四大肉联厂反对镇一级肉联厂参与全市肉品供应,但镇一级肉联厂目前全部予以取缔却是不现实的,究竟该允许哪些屠宰场供应广州肉品市场,衡量的标准正在重新制定。”

  该人士还表示,根据市场化的原则,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重新制定有资格进行生猪屠宰的肉联厂的统一标准。当前,由市工商局牵头,农业、卫生、环保等各个部门已经开始对此标准进行评估和起草,很快就可以出台。

  昨日的听证会上,一开始有听证代表提到如何明确市场开办者对防范“私宰肉”的责任,但是后来未对此问题展开讨论。

  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现行的《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只提到市场开办者应该尽起义务加强对肉品销售档户的检疫证的检查,防范私宰肉,但“只有义务,没有处罚”。为此,目前市有关部门已经将市场开办者对“私宰肉”的法律责任列入了近期出台规章的日程。

  今后,一旦市场内被查出销售私宰肉,有关部门将援引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取缔办法》对市场开办者进行处罚,首次发现私宰肉将予警告,再次发现将可能给予罚款(5000元~1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即市场开办证)的严厉处罚。(来源:广州日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非常阿杜
非常阿杜精彩铃声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