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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毒酒案首犯领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2:16 兰州晨报

  曾造成55人伤亡震惊全国

  广州毒酒案首犯领死刑

  据新华社广州5月18日电以工业酒精假冒食用酒精销售、勾兑白酒,导致14人死亡、41人受伤的广州“毒酒”案18日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26岁的首犯程才明以销售有毒食品罪一审被判死刑,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至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法院同时判决15名被告人赔偿62名原告130万元的经济损失。

  案件回放·广州毒酒案经查明,2004年5月,程才明多次购进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卖给广州某化工物资公司的易新灵,易新灵又将其转卖给易祖启等4名“地下酿酒作坊”业主。易祖启等人将这些有毒物质酿制的白酒售出,造成14人甲醇中毒身亡、41人受伤,一时震惊全国。(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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