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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修订《居留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2: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琼)上月,澳门行政会讨论通过修订《投资者、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的居留制度》行政法规草案,业内人士认为,新法令对原有投资人士并无影响,现在仍然是办理澳门投资定居的好时机。

  该草案规定,日后以投资不动产方式申请居留澳门,除了要购买一百万澳门元的不动产,还要在取得永久居民资格前,在澳门当地银行保持有最少五十万澳门元的银行定期存款,投资者还要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高中学历人士可视情况申请)。新法规已于4月4日正式生效。新法令有以下特点:一是对投资人士有定期存款的要求;二是明确规定投资居留申请者须有学历;三是投资居留申请人的父母将不再一同受惠。

  业内人士认为,新法令对原有投资人士并无影响。因为新法令的实施仅针对那些尚未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领取移民指标的人士,如果投资者已经向澳门政府递交了申请,或者已经取得了移民指标,则此次的新法令并无任何影响。如果投资者还想依据原有的规定将投资居留申请惠及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甚至现在可提出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仍将受理此类补交资料的申请。(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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