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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4所高校今年新增90个专业,相关部门制定学费标准--最高收费每年58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2:5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文制定全省普通高校200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涉及24所高校90个新增专业,多数标准每生每年在1600元至2600元之间。一些第一次在我省高校中出现的专业如国防教育与管理、社会体育、房地产经营管理等收费标准为2600元/学年。

  文件规定,2005年各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仍然保持稳定,不得提高;各普通高等学校200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黔价费[2005]85号文件执行;学费一律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黔价费[2002]379号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减免政策、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12358)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于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继续按原省教委等四厅局《关于我省并轨院校实行奖、贷、勤、减、免、补的暂行办法》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还应通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确保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入学或终止学业。

  据悉200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合并的普通高等学校相同专业学费标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学费收取严格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进行。在各高校新增专业学费标准中,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仍然较高,每生每年在4500元以上。其中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5800元/学年,而专科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4000元/学年。

  作者:李阳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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