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内外两本账老板财务齐受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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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4:16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叶静 见习记者马丽娜 通讯员高涛)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海珠区局了解到,广州市海珠区万佳服装厂经理曾志强及财务主管董莉娟,靠设内、外两套账采用“外账”进行申报纳税,偷逃增值税的办法,自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共偷逃税款306.9万元,日前,被海珠区法院以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这是海珠区国税局查获的第一起财务主管落狱的案件。 据了解,万佳服装的法定代表人曾志强及大股东潘某等人,为了减少成本,增加利润,在经营过程中,设立了内、外两本账,内账就是万佳服装的真实账目流通记录,用此进行调控工厂的运作及股东间的利益分配。外账进行申报纳税,隐瞒销售额,达到偷税的目的。一年就偷逃300多万元人民币。在查处过程中,其财务主管董莉娟声辩自己只是按老板安排进行工作,并无共同研究决定偷税事宜,老板要求设立两本账,用“外账”进行申报纳税,每月只申报1万~2万元,隐瞒大部分销售额。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海珠区万佳服装厂曾志强、董莉娟在经营中,共同采取在账簿上少列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税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判处万佳服装厂犯偷税罪,判处双倍罚金人民币613.7万元;万佳服装的法定代表人曾志强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财务主管董莉娟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