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出让集体用地不得开发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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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4:2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夏令 通讯员符信)前日,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 《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而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所取得的土地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存入银行专户,专款用于农民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安排。 《广东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无障碍设施由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负责建设,并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