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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严防公车私用 统一张贴“公务车”标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6:19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蔡早勤通讯员黄河)16日,京山县各镇和县直各单位,均收到一份中共京山县委的通知:即日起,全县公务用车将统一张贴“公务车”标签。

  这份由县纪委拟定的文件规定:各单位公务车辆(除军、警牌车外)必须统一在公务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张贴“公务车”标签,派遣公务车辆时,要如实填写公车使用派遣单,并随车携带。

  在法定节假日,公务车辆一律按规定停放在固定的车库或停车地点。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禁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公务车辆不准用于钓鱼、迎亲、探亲访友等个人活动,并不准私自停放在餐馆、发廊、茶庄、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据了解,凡违反规定的公务车辆,第一次将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要在全县通报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将进行组织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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