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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4年方知是赔本买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2:19 现代快报

  家住大四福巷的顾先生昨天一脸懊恼地告诉记者,2001年,他听信了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邵某的许诺“年投资12060元,投资期20年,按15%年增长率计算,65岁时可一次性领取养老金1479229元。”于是签下了一份投保合同。本月18日,当顾先生来到保险公司查询时,得知自己4年来投保的本金不但没有增值,反而缩水数百元,到期领取100多万元的说法更不被公司认可。高额回报吸引客户签约

  据顾先生介绍,业务员邵某是自己同事的妻子,2001年上半年,邵某多次鼓动他购买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推出的一种名为“世纪理财”的险种。根据宣传资料上的“养老金方案”,“男40岁,每年投资12060元,投资期20年,按15%增长率计算,65岁时可一次性领取养老金1479229元,也可在60岁时每年领取养老金价值10%约8万多元,至65岁时还可一次性领取87万元趸领养老金。”

  2001年5月,他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了投保合同。由于是熟人,签合同时,顾先生也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后,顾先生开始于每年6月缴纳保费,每年缴纳12060元。缴费4年后方知没赚反赔

  5月18日,顾先生的妻子提醒说:“我们缴费已4年,你到保险公司看一下账户里是不是已有许多钱了?”

  前几天,顾先生来到位于长江路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令顾先生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工作人员称顾先生账号里的资金不但没有增值,反而缩水了几百元。工作人员告诉顾先生,他所投保的是投资连结保险个人保单投资,该投资并不是稳赚不赔的,投资报告中的数额是随着投资单位交易、投资单位价格的变化而变化的,他所缴纳的费用缩水是正常的。

  顾先生问如果退保结果会怎么样,工作人员估算了一下说如果现在退保,损失将会达2万元左右。“我现在不但没有赚钱,退保后还要倒贴几万元,我这不是上了贼船吗?”保险公司:宣传资料是私印

  顾先生拿出4年前业务员邵某留下的宣传资料,问工作人员:“这资料上不是明确写着投资期满后,可以一次性领取100多万元吗?”

  工作人员看完邵某提供的宣传资料后说,“这份资料根本不是我们保险公司印制提供的,保险公司也从来没有出台过这样的投资回报分析,该资料肯定是业务员自行印制的。”

  昨天下午,记者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取得了联系,投诉科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说,当初公司的保险业务员邵某已经离职,顾先生手里的投保宣传资料不是保险公司印制的,这只能看成是业务员的个人行为,公司将会对此事进行调查。律师:投保人可追究责任

  江苏汇天元律师事务所侯钟鲁律师分析认为,从顾先生的遭遇看,首先要看保险业务员的虚假介绍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如果是公司的职务行为,就可以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但如果不能找到相同遭遇的客户,顾先生可追究业务员个人的责任。不管保险业务员被认定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顾先生都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保监局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昨天下午,顾先生主动与保监会江苏保监局取得了联系,保监局非常重视,表示将在查实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方进行处理。快报记者顾元森实习生陆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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