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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4:36 东南早报

  早报讯 (记者郭桂花通讯员龚晓凤)厦门市将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未列入收费目录的项目坚决取消,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

  日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发布《2004年中央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04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批准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58个部门305项;经省政府以及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等有权机关批准的全省性及省属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29个部门89项。

  厦门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市物价局将在“厦门物价网站”公布《中央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督促各收费执收主体在醒目地点公布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出示收费许可证,详细解答被收费对象的提问和群众咨询,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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