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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业:过半利润来自教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6: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出版业三大突出问题:

  出版产值和利润过分依靠教材

  原创性不强,出书跟风现象严重

  出版社扩大再生产后劲不足

  本报天津5月19日电 记者陈杰、赵婀娜报道:第十五届全国书市18日举行中国出版业发展高层论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论坛主题演讲时指出,我国出版业取得巨大成绩,但出版物市场存在过分依靠教材、跟风现象严重等结构性问题和混乱状况,亟待改变。

  据邬书林介绍,结构性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出版产值和利润过分依靠教材。教材的产值比重超过50%,教辅图书又占相当比例,教育出版的利润在整个出版中的比例更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图书出版结构失衡的问题明显;二是原创性不强,特别是反映我国科研、教学最新进展的图书开发不够。出书跟风现象严重,粗制滥造,甚至出现伪书;三是出版社扩大再生产后劲不足,一部分出版社的出版利润不能用于扩大再生产,相当一部分本应用于出版发展的利润被出版社的上级主管单位过多地截留挪作他用。“这一点,在高校出版社和部委所属出版社表现得尤为严重。”

  “当前我国出版市场存在混乱状况。”邬书林毫不讳言:一是出版与发行之间诚信不够,折扣、销售信息反馈、结算回款关系还没有形成规范的可以遵循的制度。二是国有出版发行单位与民营发行单位在税收等方面的政策还没有统一,其中既有一些已放开的领域民营发行单位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公平待遇,也有国有和民营在税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三是盗版盗印现象严重。社会上有一些部门和单位游离于出版发行之外,不交税收,违规从事图书发行。初步统计,每年这些违规从事图书发行的数额高达几十亿元。

  邬书林表示,将用好书号管理杠杆,对管理规范、不卖书号、有实际需要的单位,及时增发书号。增拨的书号如果被出版社用于卖书号这种腐败行为,将严厉查处,不仅要收回增拨的书号,而且要对原有书号给予惩罚性核减,3年内不得申请新增书号。

  据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将用严法铁律治理出版伪书行为。今后再发现出伪书的出版行为,要依据出版条例,对违法所得处以1—5倍的罚款,让出伪书的出版社在经济上受到严厉处罚;在行政管理上,要坚决核减书号,并在一定的年限内不增加新的书号。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20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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