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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税收将“一条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7:00 大连日报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2005年7月1日起,我国机动车辆税收将采取“以票控税、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的措施,实行“一条龙”管理办法,以加强机动车辆各税种的税收管理。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部门之间、各环节之间缺乏协调配合,车辆涉税信息没有共享,导致各环节的税收征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洞,税收流失比较严重。因此对机动车辆从生产、销售、购置到使用环节有关税收,实施“一条龙”管理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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