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开”遏制招生腐败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8:00 潇湘晨报 |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为遏制高校招生工作中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育部今年将实施以招生政策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阳光工程。 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公开”具体为: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以及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 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规定,对违反高校招生、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招生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本部门、本地区、本学校招生工作监督不力或不履行监督责任的,以及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实习生 屈虹晖 记者 岳 瑾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