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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日推迟半月 “早产奶”能否算鲜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乳制品的生产时间具有特殊性,当日灌装的乳品标注次日属于行业惯例,并不是企业欺骗消费者”。国家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国标委)日前发布的这一相当于为“早产奶”合法化的相关文件即刻在业界引起一片哗然,争论之声此起彼伏。撰文/记者陈海玲

  现状

  乳品行业有个惯例———今天从生产线上灌装出来的鲜奶把生产日期标定为明天。据了解,生产灭菌奶的工艺流程是这样的,企业在当天上午收奶,下午开始生产,灌装之后送进冷库放置到次日凌晨,然后向市场运送。

  但近年来,我国诸多牛奶生产企业不断被指存在“早产奶”现象,即标示时间比实际生产时间晚,少则推后三五天,多则推后半个月,然后按不同日期成批堆放在仓库里。这样,提货员出货时,就按照当天日期发货,而消费者拿到的永远是“当天”的鲜奶。更有甚者,有些厂家直接提前数天将“早产奶”送到经销商,以方便经销商有足够的时间安排周转。

  原因

  据知情人士介绍,全国90%以上的小奶厂为了节省人力资源和生产成本,只安排一班工人从事生产。为了实现产品能够“当天上市”,经常偷偷地把生产日期往后挪。另一个原因则是企业在产品批量过多的情况下,一时不可能悉数出售,只有分标不同的日期,慢慢将“鲜奶”售出。

  争论

  支持方:生产日期应包括检测时间

  对此,国标委在致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关于确定乳制品生产日期的函》中指出:依据《产品质量法》释义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技监局监发(1997)172号]释义,“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的成品经过检验的日期,它是产品的产出日期”。据此,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灌装、封口、冷却降温时间,以及需要后发酵时间(指发酵乳)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

  但据本报记者调查,奶制品从灌装到出厂之间的时间限制却完全没有一个国家标准,完全由企业自己决定,因为各个产品种类不同,所需的检测时间和后发酵时间也完全不同。

  换句话说,如果企业认为其于10日生产的奶制品需要10天才能通过“检测”的话,那么该企业对已于10日完成灌装的奶制品贴上20日生产的标签是完全“合法”的。

  对此,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岗说:“出厂日期的标签风险完全由企业承担,消费者没有任何风险。如果厂家生产的产品在自己承诺的保质期内就变质,那其后果是巨大的,请消费者放心,任何有头脑的企业都不会做。只要消费者不是在19日就在市场上买到标明20日出厂的奶制品就没有什么问题,也即厂家不能将其产品提前于标签所标明生产日期上市销售。”

  反对方:这是诚信问题

  然而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却针锋相对地指出:

  “这不是企业的风险问题,而是诚信问题,一个产品的生产日期应该是指完成生产和灌装的日期,所有的产品在生产完成后肯定需要抽查,如果抽查不合格就是废品,扔掉就是了,抽查过程怎算是生产日期呢?抽查也不是检测,正常的食品怎么可能在不完成检测之前就灌装呢?试想完成灌装后的奶制品怎能做检测?因此奶制品的灌装日期不是当天日期肯定是不对的,检测时间之说是一种托辞。食品的生产日期标注怎能与工业品的生产日期的标注相提并论呢?”(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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