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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兰州市副市长杨在溪过堂闹剧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0:1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综合消息)18日,兰州市检察院指控原兰州市副市长杨在溪在负责该市城建工作期间,先后收受8人的多笔贿赂,总价值300多万元(楚天金报昨日报道)。杨在溪当庭认罪,但法庭尚未判决。他的某些表演着实令人捧腹。

  法庭上“官味”十足

  当满头华发、面容憔悴的杨在溪被押进法庭时,从法庭门口传来了一阵哭泣声,杨的妻子、女儿和一个亲戚抱头哭成一团,引来法庭上许多人的目光。大家感觉“怪怪的”。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杨在溪似乎忘却了自己是一名刑事被告人,不断地用“我同意”、“我基本同意”等话语回答公诉人提出的问题。还不断重复“我再三回忆”五个字,以表示他所说的话是真实的。说着说着,他“情不自禁”地将一支胳膊斜搭在椅背上,显得官味十足,当即被审判长训诫:“请你坐正!”

  在提到其中一笔受贿款的去向时,杨在溪说,他一辈子没戴过什么好表,去瑞士考察时,考虑到瑞士是“名表故乡”,在那里买一款正宗的“劳力士”肯定不会有假,于是花4万元买了一块。

  曾在路边卖金条

  据杨在溪称,一天下午,行贿人贾某约杨在溪在滨河路西餐厅旁边的一个茶屋里见面,送给他一盒金条,一共30根(起诉书认定12根)。杨在溪欣喜若狂地把它放在自己卧室的柜子里。由于他不懂黄金的成色,也没有秤称一称重量,便特地跑到商城买了一根金条回来对比。

  后来,杨在溪觉得这是一个累赘,放又不能放,花又不能花。一天中午,他跑到兰州大学附近的一银行旁边,找到一个40多岁的男人,问他要不要金条。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过了几天后,他拿了一根金条给那人“验货”,那人说没有问题。又过了几天,两人约在“昨日重现”见面,杨在溪将金条全部给他,得款20万元。

  法庭外鞭炮声声

  庭审结束时,杨在溪洋洋洒洒发表“最后陈述”,承认自己“给党和政府脸上抹了黑,愿意老老实实认罪”;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根本原因是没有认真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云云。他还表示愿意重新做人,请求法庭从轻判处。

  18日上午11时许,当庭审还在进行时,法庭外非常意外地突然响起一阵鞭炮声,不知是什么人在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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