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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转债命运惹争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0: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5月18日下午,华菱转债的部分机构持有人表示,考虑到华菱转债达到了回售条件,他们已经发函要求华菱转债的发行人———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约定条款对转债进行回售(据募集说明书,华菱转债回售价为107元)。

  华菱管线公司高层则表示,由于华菱转债曾经于5月18日暂停转股一天,因此,转股期内,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回售条件并未达到。公司还认为,自5月19日起,A股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当期转股价的85%的交易日应当重新开始计算。

  持有人之一,兴业可转债基金的基金经理杜昌勇表示,持有人要求回售的依据是华菱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回售条款———在公司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7%(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公司。

  部分机构要求回售

  他认为,华菱管线(华菱转债的正股)自4月21日至5月18日,股票收盘价已经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1元的85%,即4.26元,回售条件已经满足。

  此外,华菱转债曾于5月18日公告调整转股价格。他们注意到公告中有5月19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进行转股的表述。他们据此认为,新的转股价格应该在5月19日开始执行。华菱管线的股票5月18日收盘于3.94元,连续第十五天低于原转股价的85%,达到回售条款的触发要求。

  华菱公司人士则认为,由于5月18日华菱转债停止转股一天。因此,5月18日不能认定是华菱转债的转股期内。由此,这一天不能视作公司股价低于转股价85%的连续第十五个交易日。5月19日,华菱管线的股价即使低于转股价的85%,应是连续低于转股价的85%的第一个交易日,而不是第十五日。

  事件走向值得关注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也支持这个看法。该份意见书中称:鉴于公司修正了的转股价并确定2005年5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且进行了公告,因此2005年5月18日的转股价不应该是原来5.01元,并且公司确定2005年5月18日暂停转股一天,故2005年5月18日属于非转股日期,因此该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当期转股价85%的交易日不能连续计算。

  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如此接近回售边缘,这还是第一次。因此,该事件的走向对整个转债市场都具备相当意义,值得转债持有人和发行人共同关注。(摘自《上海证券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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