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贩拐19男孩来广东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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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0: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拐骗“供销”一条龙 一年拐卖19个男童 这个团伙共有8名成员,有明确分工。承担拐骗、供“货”责任的是云南人蒋成普、刘维洪、刘维兵、刘子兵,他们负责在昆明拐骗儿童,然后将这些孩子卖给广东人李碧芳、袁贵远,李、袁二人接手后,再通过刘美惜、苏雪云等人的介绍将孩子卖掉。 昨天上午10时,以李碧芳为首的8名滇粤拐子被法警依次带入法庭。 据了解,李碧芳收“货”时以每个孩子6000元的价格买入,转手则以9000元到21000元不等的价格将孩子卖出去,从2003年8月到2004年6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这8名拐子在昆明市官渡区疯狂作案,共拐骗了19名男孩到广东省普宁市进行贩卖。 据法院查明:他们的作案地点主要集中在昆明市官渡区福海乡的杨家地村、船房村、孙家地村、李长官村、高朱村、福兴小区农贸市场、前卫镇平桥村谭家营、小板桥镇土桥华洋家具广场、阿拉乡小麻苴村以及西山区王家桥农贸市场等地。蒋成普、刘维洪、刘维兵、刘子兵相互邀约,或分别结伙或单独一人,采用哄骗的方法,将陈某、秦某等19名2岁半到6岁的男孩拐骗到广东省普宁市,他们最多的时候甚至一次就拐走两名孩子。 人贩子作案现场落网 受害儿童被成功解救 这个团伙贩卖儿童所得赃款共计达249500元。 法院查明,李碧芳参与拐卖儿童作案18次,19人;袁贵远参与拐卖儿童作案14次,15人;蒋成普参与拐卖儿童作案11次,12人;刘维兵参与拐卖儿童作案9次,9人;刘维洪参与拐卖儿童作案7次,7人;刘美惜参与拐卖儿童作案6次,6人;苏雪云参与拐卖儿童作案5次,5人;刘子兵参与拐卖儿童作案1次,2人。 2004年6月6日下午,当李碧芳、袁贵远在广东省普宁市再次贩卖被拐卖儿童郭某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破案后,被拐卖的19名儿童均被公安机关及时解救,且这些孩子都已回到了父母的怀抱。 昆明中院认为: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刘维洪、刘美惜、苏雪云、刘子兵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且犯罪情节恶劣,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法院判决 恶行天理难容 悔罪仍难免死 法院认为,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刘维洪、刘子兵结伙,在短时期内,共谋实施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是主犯,且拐卖儿童多人多次,犯罪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以从严惩处。“至于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共同提出他们归案后如实交代所犯罪行,能认罪悔罪,且被拐儿童已全被及时解救的辩护意见,鉴于李碧芳等人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其辩护人提出‘依法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根据昆明中院的一审判决,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被判处死刑;刘维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美惜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苏雪云被判有期徒12年,并处罚金5万元;刘子兵被判有期徒8年,并处罚金3万元。 宣判结束后,在法警的押解下,8拐子蹒跚走出法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