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协会就“问题”保健食品发表声明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0:48 法制日报 |
保健协会就“问题”保健食品名单发表声明 “非法(假冒)”之说不实 本报北京5月19日讯记者 张英华 实习生王淑丽为了给政府监管和企业的市场运作提供参考依据,中国保健协会此前发布了《中国保健食品零售终端品类调查报告》。然而,近日北京一媒体未经中国保健协会认可,根据该《报告》发表了题为“问题保健食品张榜公布”的报道,并附有“部分被认定非法(假冒)的保健食品名单”。此后,该名单被纷纷转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国保健协会日前发表声明指出,报道不实。 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朱康年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该报道所附“名单”中大部分保健食品的问题是“外包装存在与国家批准文件不符情况”,并非所谓“非法(假冒)”,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在外包装出现与国家审批文件不符的情形中,没有国家批准文号和伪造批准文号才可称为“假冒”;其他问题,因为原因多种多样,不能简单定论为“假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