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参保单位 开始年度申报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0:5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从今天起至6月20日,全市参保单位将开始2005年度(2005年7月~2006年6月)社保年度申报工作。这是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获悉的。 地税社保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用人单位应以本单位参保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下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向地税机关如实申报,外来职工按规定的缴费技术申报。 据介绍,年度申报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如无特殊情况,缴费基数保持不变。 此外,纳入市财政工资统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其财政统发人员由市财政财务服务中心工资统发部门统一生成缴费基数,其他人员的年度申报仍由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向所属地税机关申报。 用人单位需要详细了解年度申报规定的,可登录地税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