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1.6斤鱼线竟少了6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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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2:30 贵州都市报 |
工商部门协调,店主赔偿顾客百余元 金黔在线讯5月19日下午3点过钟,一读者通过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6774488反映,一农民在市西路谊都商场的一鱼具店买鱼线11斤6两,结果差6斤,鱼具店老板解释称“自己看错了秤”。 接到热线后,记者迅速赶往现场,当事人陈先生正拿着白色的鱼线、杆秤和鱼具店老板理论。据陈先生介绍,他5月19日下午3点多到谊都商场一鱼具店买鱼线。双方谈妥每斤7.5元后,店老板秤了3匝,说有11斤6两,共计87元,并开具了收费单据给他。 在返回的路上,陈先生拎着鱼线,总觉得缺斤少两。在路边的一水果摊前,他买了点水果,顺便让摊主称了称鱼线,对方说只有5斤6两。认为受骗的陈先生迅速折回,与鱼具店老板进行理论。 鱼具店老板尹先生说,他当时确实是看错了秤,不存在欺骗陈先生的行为。他同意补足所差的鱼线,或者按现有鱼线来退钱。 然而陈先生并不接受店老板的解释,他认为,应该“差一罚十”,以惩戒缺斤少两行为,还要赔偿交通费用和所有在场工人的误工费。 市西路工商所在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差一罚十”不具有法律依据。经过协商,当事双方同意,按现有鱼线退钱38.5元,赔偿交通费20元、2人误工费90元,共计148.5元。店主当场将钱交给陈先生,并向他道歉。 作者:方正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