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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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4:33 海峡都市报 |
本报讯 想要当教师的人要注意了!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15日。 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如下: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学生处统一受理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向各县(区、市)教育局人事股提出申请;社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参与认定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相应的单科结业证书,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学历要求如下: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