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勇坚决的杰出女共产党员——何宝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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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4:47 红网 |
(何宝珍) 1951年12月3日,刘少奇到南京雨花台缅怀烈士,在烈士纪念碑前,他深情地说:“几十年来,无数的革命先烈处死在这里,何宝珍同志便是其中的一位。”“她英勇坚决,为女党员之杰出者。” 何宝珍,湖南省道县人,1902年4月生。自幼性格坚强,聪敏好学。1918年秋考取衡阳湖南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五四运动时,她是学校反帝爱国斗争的积极组织者、湘南学生联合会的代表。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任第三女师团支部委员。因带领第三女师的学生揭露学校当局的腐败行为被开除学籍。后经组织介绍,到湖南自修大学学习。不久,随刘少奇去安源从事工人运动。1923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4月与刘少奇结为革命伴侣。1925年到1932年间,她随同刘少奇先后在上海、长沙、广州、武汉、天津、沈阳、哈尔滨等城市开展各种形式的斗争。刘少奇1925年和1929年在长沙和沈阳两次被捕后,她都曾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营救活动。为了党的工作,她把3个儿女都托给别人抚养,一心一意从事革命工作,且各项工作都干得非常出色,得到同志们的高度赞扬。1932年冬,刘少奇从上海到江西中央苏区工作,她留在上海,任全国互济会营救部部长,化名王芬芳,以教师身份作掩护,利用各种关系,千方百计营救被捕同志。 1933年3月,因她从事营救廖承志的活动频繁,引起了国民党宪警的注意,在家中被捕。虽备受酷刑的折磨,但坚不吐实,被判处15年徒刑,囚禁在南京市模范监狱。在狱中,她机智勇敢地组织难友同敌人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斗争,并始终以自己的乐观主义精神鼓舞着同牢难友的斗志。一年后,由于叛徒出卖,反动派获悉她是刘少奇的妻子,对她使用各种刑讯,逼她供认自己的真实身份和丈夫的情况,她坚贞不屈,冷笑着回答:“要口供,没有;要命,有一条。请吧!革命者是杀不尽的。”1934年深秋的一个早晨,她用坚毅的目光告别了难友,唱着悲壮的《国际歌》,在雨花台壮烈牺牲,时年仅32岁。(省委党史研究室供稿)(稿源:红网)(作者: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辑: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