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阳光采购”为财政节资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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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4:47 红网 |
红网讯 (通讯员杨长春)日前,在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采购中心首次举办的采购招标会上,价值近20万元的电脑采购合同,被郴州恒毅电脑有限公司以88.38的高分一举中标,这是该区节约财政资金,遏制腐败,实现企业和用户双赢的又一新举措。 去年5月以来,郴州市苏仙区在全市率先成立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采购监督与采购中心分离,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全部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该区大力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为区属各单位免送《政府采购法》单行本,出宣传专栏12期,印发资料3000份。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两个文件,规定“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集中采购目录之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与区监察局、会计核算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把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关。同时规定,凡较大的招投标采购项目,必须有监察局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指导。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该区组织有关单位加强财务检查,对逃避政府采购以及在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去年,该区共查处政府采购违纪违规单位9个,涉及金额93万元。 “阳光采购”树形象,出效益。据统计,该区去年共组织政府采购57项,集中采购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等项目资金1800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近200万元,使“阳光采购”真正成为该区财政节资的“神来之笔”。(稿源:红网)(作者:杨长春)(编辑: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