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驾车撞人后 为何多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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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22:07 人民网 |
5月14日晚8时30分,国道213线160公里+900米处临夏市折桥乡甘费村委会门前发生一起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东乡县委副书记马某某驾驶一辆车号为甘N·10029的普通桑塔纳在向临临夏市区行驶过程中,将在人行道上的两名男子撞倒并推挂相当长一段距离。事发后,驾车者马某某逃离现场。被撞二人,其中一人当场身亡,另一人在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又一名官员驾车撞人逃逸!此类事件在交通事故中多有记载:重庆市忠县代县长卢某驾车把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老大娘和老大爷撞倒;涟水县委副书记侯继海驾车撞死学生……这里可以列出一个长长的名单。奇怪的是,这些官员驾车撞人后的反应,无一例外地选择了逃逸。按理说,这些官员比谁都懂法,可是选择逃逸,几乎成了他们出事后的惯性。解释这个怪圈还得从官员微妙的心理趋向和权力效应入手。 他人性命轻于鸿毛,自己乌纱重于泰山。可以说,这些官员缺失做人起码的良知和社会责任,也可以谴责他们冷血和麻木。所以如此,更重要的一点是,在官员看来,如果能侥幸逃脱,就不至于为这点“小事”而影响前程。“性命”和“乌纱”,孰轻孰重?他们的判断,可能跟大众恰恰相反。马克思曾说过,只要有百分之二百的利润,资本家就敢冒上断头台的危险。而当今的某些心术不正的官员,当官就是他们一本万利的投资,为了“乌纱”帽,别说是逃逸,就是杀头的危险也敢冒。 人不在场可私了,有权能使鬼推磨。在这些官员看来,事发后,自己逃离现场,就有了斡旋的余地,就可以更方便地动用权力资源。在他们看来,只要发挥权力和金钱的魔力,没有什么事不可以私下摆平。比如,在这起事故发生后,据亡者马兴国的哥哥马兴忠吐露,尽管警方已进行调查,但这几天有不少人到他家说情,希望能花钱“私了”。这类上下其手的行为,正好折射出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膨胀的权力意识。可以说,迷信权力,迷信金钱,也是这些官员敢于铤而走险的心理基础。 一些官员驾车撞人后逃逸,是因为车子有惯性而刹不住,还是因为思想有惯性而为之?相信稍有常识的人们都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类似的事件已经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欲止住恶劣的惯性,需挖出一些官员心中的隐秘,和消除无所不能的权力磁场。 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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