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要按程序反映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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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0:22 大连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记者沈路涛)公安部办公厅信访办主任欧振平20日在新华网回答网友提问时提醒,实际问题最终解决还是在当地,应做到依法上访,按程序来反映问题;尽量不要越级上访。 欧振平介绍,目前公安机关信访受理的范围包括七个方面:一是检举揭发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线索。二是控告公安机关或者民警违法违纪的信访问题。三是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信访问题。四是要求解决户口、办理证照、出入境管理等问题。五是对公安机关提出批评、建议、表扬的信访问题。六是离退休民警,被处理辞退的在职民警、合同制民警等提出申诉以及要求落实相关政策,解决待遇等问题的信访问题。七是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信访事项。 他还提醒,根据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包括四个方面:应该通过诉讼、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对复核意见不服又提不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有关公安机关已经受理该信访事项并正在调查处理、复查、复核中的;对地方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或者复查意见不服,30日内未提出复查或复核申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