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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液氯泄漏案7名责任人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2:59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社南京5月20日电 3月29日发生在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淮安段的特大液氯泄漏事故又有5名责任人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样,被依法逮捕的事故有关人员已有7人。

  据检察机关侦查,肇事车辆载运的液氯由山东省临沂市沂州化工有限公司售出。该公司员工朱平书、刘超明知运货的罐式半挂车核定载重仅15吨,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严重超装,实际装载40.44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他们私自更改销售液氯的原始凭证,企图逃避责任追究。肇事车车主马建国和该车所在的山东省济宁市远达石化公司车队队长张凤哲二人明知该车严重超载却不予制止。肇事车挂靠于山东省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该中心安全科科长郜忠伟未尽管理、检查、培训职责。这5人均已经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21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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