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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北大博士找工作犯诈骗罪获刑三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5:37 新华网

  5月19日,冒充北大博士的大学生刘志刚被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为谋取一份好工作,现年32岁的自考本科生刘志刚冒充北大博士生,制造虚假简历蒙蔽求职单位。后他被郑州航院聘为教师,得到4万元安家费、高额工资及住房一套。后来郑州航院将其识破,并报了案(见本报5月7日报道)。

  5月19日,此案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刘志刚在法庭上辩称,他不是为了要高待遇,而是为了施展自己的才华。他虽然没有博士的学历,但知识水平已经达到了,冒充博士只是为了给自己的真才实学寻找一个好的包装。刘志刚的代理律师也提出,刘志刚的行为应定性为一般民事欺诈行为。理由是其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直接故意,其制造虚假简历只是为了谋求一份高薪工作,并不是为了直接获取安家费和住房。

  但是检察院认为,刘志刚冒充北大博士,利用学校对高学历人才求贤若渴的心理,要求较高待遇,有明显的故意诈骗意图。

  法院当庭宣判:刘志刚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赔偿郑州航院的损失5370元。对此判决,刘志刚当庭提出了上诉。(记者韩俊杰通讯员宁田甜张光辉)(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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