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管员被诬为内盗证明清白仍遭解雇 劳动仲裁委已介入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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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5:5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记 者韩景玮实习生李思嘉本报郑州讯“难道我揭内盗揭错了?”家住郑州市的黄延平一直在为她的不幸遭遇而苦恼。前年11月,刚当库管员的她,因揭露公司内部丢失176台电机等物品一事,被公司当作嫌疑人控制起来。警方将其无罪释放后,她又遭到公司的解雇。前天上午,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这起纠纷。 黄延平1994年至2003年3月一直在郑州日产公司上班。2003年3月份,她被安排当仓库保管员。2003年11月25日,她发现仓库内电机等少了很多,就向上级报告。12月1日,公司保卫科告知黄已被停职。之后,她还被保卫科人员限制60小时的人身自由。他们要求黄承认公司丢失物品是其所为。 到1月7日,黄在相关人员指使下,违心“承认”了自己盗窃公司财物的事。随后,公司拿着黄的供述找到黄的丈夫,让其拿出3万元。 去年2月7日,该公司将黄的材料报到中牟县公安局,黄被刑拘。后经警方调查得知,公司内丢失的器材为单位另外几个人所为,法院已做了判决。同年3月11日,中牟县公安局将黄无罪释放。而黄回到单位后,发现自己已被解雇。 为讨回公道,黄一纸诉状将郑州市日产汽车有限公司起诉到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调解无效后,前天,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 黄要求日产公司撤销与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补偿停职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而日产公司以黄没履行库管员职责为由,要求驳回黄的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当庭没裁决。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