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管理要重视公众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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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7:55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省级和省级部门领导干部听讲公共危机管理 危机=危险+机遇 危机=自然灾害、生物灾害、人为事故、严重经济失范、社会冲突 危机=高度不确定性;事件变化迅速、机会稍纵即逝;事件的独特性和多样性;信息不全、不准与不及时 “我国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每年损失2个三峡工程”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薛澜 (记者张婷婷摄影张全能)昨日上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薛澜在我省2005年省级和省级部门领导干部“公共危机管理”专题报告会上正告大家,我国目前的危机事件已经进入高发期。 经济失范社会冲突属于公共危机“危机=危险+机遇!” 薛澜教授这样定义“危机”。“除了自然、生物灾害与人为事故外,严重的经济失范与社会冲突也在公共危机之列。”他指出,我国目前的危机事件已进入高发期,频次增加、规模变大、暴力性也随之增长。“每年发生各类事故100万起左右,每天因事故死亡380多人,受伤1900多人,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000亿元,相当于每年损失2个三峡工程。(该数据采用专业内测算比例)” 谣言将增加处理危机的难度 在危难面前,束手无策的公众心理脆弱得不堪一击,这正是危机管理与处理的致命伤。薛澜告诫道,谣言也是一种可怕的灾害,常常伤人于无形。不仅不能帮助解决危机,还将增加危机的处理难度,“所以一定要恰当地处理与媒体的关系,避免敌对情绪和过分承诺,掌握舆论主动权,把最新最快的消息发布给群众”。 薛澜透露,从2003年开始起草的有关应急的整体法律框架———《突发事件处置法》(暂命名)今年有望通过审议。 在谈到危机管理时,薛澜数次建议动用公众的力量。他认为:“政府要有敏感的危机管理意识,顽强的社会应对能力也不可或缺。此外,千万不可小视公众的力量,因为他们的自救与互救将增强应对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