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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土炸弹 扔进“情敌”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8:34 南方都市报

  自制土炸弹 扔进“情敌”家

  造成一死一伤,被告人被判死缓

  本报讯(记者张小余)怀疑老婆与老乡有暧昧关系,就自制土炸弹凌晨扔进老乡家,造成一死一伤。昨日上午,被告人罗小伟被判处死缓。罗小伟拒不认罪,而在爆炸中失去妻子的受害人李平对法院的宣判也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3年前,湖南衡南县人罗小伟和妻子华美玲来到番禺打工,妻子进了百瑞电子厂。2003年8月,罗小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老婆和一个叫李平的男子一起下班,有说有笑,李有时还对他老婆动手动脚。

  事后,罗小伟问过老婆为何与李平关系那么好。老婆华美玲表示只是一般同事关系,经常开开玩笑而已。而罗小伟从此对李平怀恨在心,并在以后多次暗中跟踪老婆和李平的行踪,也咬定他们之间有不正当关系。于是决定好好教训李平。

  2004年8月下旬,罗小伟回家乡购买了炸药、雷管。2004年9月11日凌晨4点,罗小伟来到自己家屋后200多米远的李平夫妇家附近,把事先做好的炸弹从李家一扇半打开的玻璃窗扔进屋内。

  李平在当日凌晨加晚班回住处后,洗完澡刚上床不到两分钟,忽然听到床尾有“嗤”的声音,同时闻到一股火药味。李平的老婆就叫他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李平随即起身去开灯,同时准备打开门。这时一声巨响,老婆被当场炸死,李平多处受伤。

  昨日上午9点,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番禺沙湾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罗小伟在主观上没有直接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目的,属于放任行为后果发生的心态,不属于应当判处死刑、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形。因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小伟死缓,并赔偿李平及其家人合计人民币47万多元。

  罗小伟在法庭上始终没有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不服判决,提出要求卖炸药的人和他当面对质。

  对话

  “情敌”:强烈不满判决

  宣判结束后,记者与本案中罗小伟的“情敌”——受害人李平进行了一次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听说你和凶手的老婆有暧昧关系,是这样吗?

  受害人李平(以下简称李):我和她(罗小伟老婆)平时很随便,开玩笑的时候,我都是叫她“老婆”,有时候也拉拉她的手,揽一下她的肩。但仅此而已,没想到平时的玩笑会惹来这么大的祸。

  记:法院判了罗小伟死缓,对这个判决结果,你满意吗?

  李:这种失去人性的恶魔,没有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我强烈不满。一个人千里迢迢从湖南买了炸药、做成炸弹,扔进别人的房子将人炸死。法院却说这个人在主观上没有直接追求被害人死亡的故意,你说还有没有天理?

  记:你下一步有何打算?

  李:(开始流泪,双手不停发抖)我家里有两个孩子,两个老人,我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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