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服交警处罚上告 40余名局级干部旁听(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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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13:09 东方网 | ||
上午9时,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后,随着其一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旁听的领导们起立并目视着审判人员步入审判席。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现在开庭”后,庭审开始。庭审过程中,领导们神情专注地倾听着原、被告陈述,关注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阶段。 2004年8月6日16时25分许,张某因违反禁止机动车左转的交通标志进行左转弯,被执勤交警发现。当场被处以100元罚款,同时记2分。张某对此处罚不满,在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和一审败诉后,他又上诉到二中院。庭上的张律师搬出自己熟悉的诸多法律条文,指出对方不具有执法资格,处罚决定没有法律依据,罚款数额过高等问题。他还用前方有车挡住视线,没看见禁行标志为自己的违章作辩解。面对张律师的说法,坐在被告席上的两名交警用各种证据和法规加以驳斥。最后,审判长宣布对此案择期宣判。 二中院院长王振清介绍说,此次部、司局级领导旁听是继原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等40余名在京女领导,200余名省部级、司局级及地方行政学院院长到二中院旁听后,又一次高级别领导旁听审判。这充分显示出各级领导对依法行政的高度重视,表明国家依法治国进程的发展。 参加旁听的一位领导说:“今天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自己主张的观点引用了大量的法律条款和规定,使我很受启发,对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更加深刻,也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选稿:陈忠华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程婕 高志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