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也能办公证实在太可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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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13:46 信息时报 |
信息多面睇 卧槽马 已经死了5个月的人,却还可以去办妥委托公证,将自己的房子给卖了。你别以为笔者是在编《聊斋志异》续篇,这是近期发生在广州的真人真事: 广州市民陈女士的前夫去年8月因病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但今年4月份,陈女士去查询房产时,惊奇发现“前夫”竟于今年1月份到市公证机关办了“出售房屋委托书”公证,委托某家房产公司将这份房产转卖给了别人(详见今日A03版)。 说实话,自从听闻过家住荔湾的一位阿婆,在房产证锁在银行保管箱的情况下,被人经过公证将她的房产证给注销了,新办了一个新的房产证,结果闹出了一房两证的离奇官司,这房产公证的严谨性已经让笔者产生了疑问。再看到这么荒唐的房产公证案,笔者就已经不是怀疑,而是感到恐惧了。难道真的人死可以复生么?要不这事怎么能够办得成?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房产公证,必须是本人手拿身份证、房产证、婚姻证明等证件原件,亲自到场,一一核对。房子转卖过程中,每个环节也是要本人亲自参加,一一核实。但,这么多的环节,这么多的关口,竟然都通通过关了!不是本人,怎么就能够如此轻易成事? 死人当然是不可能复生的,问题当然还是在活人。尽管案件的真相还有待调查,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这桩荒唐透顶的案件中,是先有心怀鬼胎的活人在捣鬼,然后是有些部门或经手人员被“活鬼”如此轻松地给捣了。而从媒体一而再再而三披露出类似案件来看,这并不是第一起,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起。 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的公证部门就如此容易地就被那些“活鬼”给“蒙”了?这是制度上的问题,人员素质的问题,责任心的问题,还是有腐败的问题?笔者希望,在经历了一起起荒唐离奇的案件后,公证部门能够真正警醒,并认真地查补漏洞,挽回民众的信任。所谓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别等羊都跑光了,再来补牢,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