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窃密案终审3名IT精英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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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20:33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曾在全国IT界引起广泛关注的深圳华为公司3名前员工窃取公司商业秘密案,19日终于尘埃落定。深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去年12月作出的一审判决,3名高学历的IT精英因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到3年。 涉案的被告人王志骏、刘宁、秦学军以前均为华为公司员工,后分别以个人求学、家庭等原因,先后申请辞职,离开了华为公司。2002年5月,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等人,违背其与华为公司签订的相关保密协议,利用其在华为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以及被告人秦学军从华为公司窃取的光网络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向贝尔公司提供盒式2.5G的光网络设备技术。贝尔公司据此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额约人民币6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