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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建别墅每套月租5千美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09: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圆明园建别墅每套月租5千美元(图)
  记者在万春园看到,几块“非游览区,请勿入内”牌子挂在别墅区前。

  据新华社电

  继圆明园湖心岛出租一事遭质疑后,圆明园内一处占地3万平方米的万春园别墅再次引发关注。前日记者实地探访获知,里面约30套雕梁画栋的四合院式别墅早已租满,月租金数千美元。圆明园管理处对此表示,该别墅群建于十余年前,手续齐全。

  记者查访

  每套别墅月租金四五千美元

  前日下午,在万春园公司门口,记者被一保安拦住,称公司同意后方可进入。该保安联系的有关人员陈斌(音)介绍说,院内的别墅都是四合院的形式,每套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内部有点类似于俗称的三室一厅,但有院子,月租金在4000美元~5000美元之间。

  从圆明园南门向里走,记者看到万春园牌楼赫然入目,黄色琉璃瓦,蓝底金字。再往里便可以看到绿树掩映中的一排排四合院。在圆明园管理处东面与别墅区相接处,悬挂有几处提示牌,上面写着:“非游览区,禁止入内,违者罚款”。在东面一角的铁丝网围墙内,一只狼狗狂吠不止,据说那是万春园里养的。据悉,1996年,北大法学院学生何海波骑自行车穿过别墅区,曾被万春园保安罚款10元,此后,何海波起诉万春园公司,最终获得赔偿。

  万春园公司

  别墅经审批建于十多年前

  对此,万春园公司办公室一林姓主任解释说,这些房子并不是租圆明园的,而是在十多年前建的。他说大约在18年前,刚成立圆明园管理处的时候,成立了“圆明园联合开发公司”,对万春园等处进行开发,但因为资金不足,就和他们公司进行合资,共同开发。

  约在1992年左右,建了这片四合院,就产权而言,因为属于双方合资,当然共同享有产权,至于事后有无产权结构变更,就不清楚了。他还介绍,园内实有约30套四合院式别墅,占地55亩左右。

  圆明园于1983年被定名为“圆明园遗址公园”,1988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据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信息显示:北京万春园有限公司属外资企业,地址在圆明园内。另据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经营范围是别墅出租。园内建有4种规格的套院,并设有皇家餐厅、酒吧、歌舞厅、银行、邮局、民航机票代售处等,是一座皇家园林式高级别墅。

  另在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0年1月所作的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方案中提到,圆明园确实做了一些与遗址形象和价值不符的事……如万春园东部建了别墅等。

  昨日,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朱红说,圆明园公园内确实有一个“万春园”,但这是十多年前经合法手续建设的一个项目。

  圆明园管理处

  这比湖心岛出租问题更复杂

  朱红说,“万春园”是10多年前圆明园管理处和一个香港公司合资建设的项目。“当初建这个项目时,通过了政府立项,市有关部门按照手续进行了批复,是一个合法项目。”据朱红介绍,最近几年,香港公司退出,将“万春园”转让给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目前是中国人保用于接待和开会的主要场所。而据中国人保集团一内部人士介绍,“万春园别墅”确实是人保集团的会议中心,目前主要承担大型会议和接待嘉宾任务。

  作为遗址公园,圆明园中是不是该盖别墅?朱红解释说,因涉及上几任领导,她不好评价。她表示,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比湖心岛出租问题更复杂。

  专家:文物生态破坏比湖底防渗更严重

  据新华社电

  近日,北京大学6位专家认为,圆明园文物、生态破坏比湖底防渗工程更具危害。专家们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和文化遗产法》,推进我国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北京大学的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更指出,对近万米具有300多年历史的经典园林驳岸进行彻底翻建,是严重的文物破坏行为。他们说,这些驳岸是圆明园遗址在历经沧桑后保存最完整的人工构筑物部分,其采用的工程技术体现了中国古代的建筑技术和艺术水平,翻建驳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此外,圆明园管理者还对些自然植被以近乎“三光”的方式肆意伐掉,并连根铲除,再用挖掘机造山、大面积种植人工草坪和“观赏花木”。研究表明,这种对乡土生物群落的“三光”做法,不但毁灭性地破坏了圆明园近百年来经过自然演替而来的自然遗产,也将对圆明园的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和景观体验带来毁灭性的破坏。(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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