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招生工程方案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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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09:18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张茧)省教育厅今天下发了《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方案》,要求高校必须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六项内容全部公开。据悉,今年省里将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进驻录取现场,全程监督录取工作。 阳光招生工程要求,各高校要尽可能将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包括招生政策及办法、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要开展招生考试宣讲系列活动和高校招生“接待日”、“开放日”等各种形式的现场宣传活动,与中学校长、教师、考生及家长代表面对面交流。同时,录取期间,要成立专门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对考生的咨询、接待工作。 各高校要严格按规定编制招生计划,包括明确招生规模、计划形式等。招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在投档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做到不降低投档要求。对独立学院及少数民族预科班、保送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过程要严格监督和管理,坚决制止计划外招生、委托中介机构招生、违规争抢生源及其他以招生牟利的行为,从严打击扰乱招生秩序的“学贩子”和“黑中介”。 据了解,今年省里将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进驻录取现场,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此外,录取过程还要实行内部监督,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身份验证和储存档案管理办法,由计算机自动记录每个操作员每一时刻的行为,实施系统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