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对企业任意裁员“亮红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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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09:43 光明网-光明日报 |
陕西省日前出台措施对企业裁员的条件和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对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代会通过、劳动关系未理顺、安置渠道不确定、资金不到位的企业,不得进入破产程序。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不能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国有企业,不得裁员。对长期停产或半停产确需裁员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裁员,裁减方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