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拨巨款恢复生态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09:44 南方都市报 |
新闻追踪 政府拨巨款恢复生态 为该村建堤坝、修乡道、光山复绿,当地村民表示“不搬家了” 本报讯(记者王昕伟 通讯员陈芳杰)兴宁市宁中镇邹陶村深受违法采矿之苦、大半村民只能背井离乡的事情经本报披露(详见3月29日A11版)后,在梅州兴宁市引起强烈反响。当地政府迅速整改,措施得力,当地村民纷纷表示不搬家了。 文章见报后,兴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衷心地感谢《南方都市报》的舆论监督,并再次重申: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人不得再从事开采稀土矿,对监控失职的镇村干部将严厉处理。与此同时,兴宁市委、市政府还决定对宁中镇邹陶村近20年来开矿所引起的“后遗症”,分阶段彻底根治,并由市委副书记张映平专门负责跟踪此事。 据了解,当地市、镇、村三级政府拨出专款整治邹陶村生态环境。一是在水土流失最严重的“老石厂”附近的山坡修建了一条长120米、宽4米,高6米的大堤坝,有效地防止了水土再流失。二是把位于“和山岩水库”旁的乡道进行填土改造,将原来的路面升高20厘米,村民告别了昔日泥泞的烂路。三是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村民们分别在“过岭抵”和“伯公坳”栽种了一大片竹草树木,让“光山”复绿。 邹陶村村民小赖告诉记者说:“政府关心我们,生态环境逐渐恢复,我们又有希望了,许多村民不打算搬迁了,还是留在老家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