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后 荒唐单位竟发“网络通缉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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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0: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荆楚网(楚天金报北京消息)通缉令针对的都是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只有警方才有权发布。而北京育教素质教育中心却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该中心的网站上发布了一个“网络通缉令”,把已离职的员工高鹏称为歹徒,并要求社会各单位配合抓捕!高鹏认为,“网络通缉令”严重损害了他的人格尊严,给他就业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他要求北京育教素质教育中心在其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21日,北京市第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高鹏说,由于单位拖欠工资,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来双方关于劳动报酬的纠纷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调解解决。去年12月6日,一个朋友告诉他网上有个针对他的“网络通缉令”。“网络通缉令”中除了IP地址外,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电子邮箱全是他的个人信息,更为恶劣的是其中包括他老家的电话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