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上课摔伤“拒担责”幼儿园赔偿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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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1:19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陈霞)5月1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幼儿在幼儿园摔致伤残案进行了终审宣判,维持城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馨愿幼儿园赔偿李某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合计281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2004年6月7日,李某在馨愿幼儿园上课时摔伤,兰州市法医鉴定中心评定为九级伤残。事后,幼儿园仅以慰问金的形式支付给李某300元,李某的父母多次找到该园要求支付赔偿金和住院费,均遭到拒绝。 2004年9月,李某的父母将馨愿幼儿园告上法庭。一审宣判后,馨愿幼儿园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