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台《实施方案》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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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2:35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魏盼生)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改革主要内容是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强化计收管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水利工程供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必须实行按量计费,无计量设施的要限期安装。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用水户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方案》提出水管体制改革遵循以下五条原则:效益优先原则。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建管并重原则。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对工程管理(包括非工程措施)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四是改革、发展与稳定相协调原则。五是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