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B超检查竟没发现胎儿少只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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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4:5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杨静雅 宁波晚报讯怀孕期间,曾4次到卫生院做过B超,医生并未告知她胎儿有残疾,但当她孩子生下时,却发现根本没有左手。日前,家住镇海区的张女士领着儿子来到本报,讲述了发生在她身上的不幸。 四次B超未能发现胎儿少只手 张女士自2002年7月怀孕后,多次在浦镇卫生院做产前检查,并于2002年8月30日、12月22日和2003年1月5日、2月24日在该院做了4次B超检查,B超医生并未书面或口头告知她胎儿有残疾。2003年2月26日,张女士在镇海骆驼卫生院分娩。她一看到儿子便惊呆了:他竟然没有左手。 张女士的丈夫鲁先生找到 浦镇卫生院,他认为B超医生未检查出胎儿有残疾,卫生院应负责任。而院方则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以儿子名义起诉被法院驳回 今年3月,鲁先生以儿子的名义将浦镇卫生院起诉到了法院。他在诉状中称:因卫生院B超诊断失误,造成残疾儿子出生,要求卫生院支付儿子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安装假肢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663元。 前不久,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认为本案属于优生优育选择纠纷,卫生院在对张女士进行产前检查时,儿子尚为胎儿,无民事权利能力。法院认为鲁先生儿子不应成为案件的当事人,驳回了起诉。 要以母亲的名义再次起诉卫生院 “这个官司我一定要打下去,我们决定以我妻子的名义再次起诉卫生院。”鲁先生说。 鲁先生认为法院驳回自己以儿子名义的起诉是有道理的,但他同时也认为:医院做了4次B超都没有查出胎儿有问题,至少侵害了妻子作为孕妇的权利,本来如果他们知道胎儿少一只胳膊,可以选择终止妊娠,这样的悲剧也便不会发生了。他将要求浦镇卫生院赔偿妻子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鲁先生说,他和妻子的文化水平都不高,他希望能找到一位对医疗官司精通的律师,帮他打这场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