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奸污掐死女同事夺命恶魔获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7:47 法制晚报

  本报讯今天上午,记者从一中院获悉,42岁的王丰江因犯抢劫罪和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22万余元。

  2004年10月17日晚上,王丰江骑车经过昌平区兴寿镇一处路口时,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口角,遂对张某进行殴打并劫取张某30元。尔后王丰江并未善罢甘休,又将与张某同行的22岁的年轻女孩赵某强行带至上苑石粉厂东侧土沟内,进行暴力殴打并奸污了赵某,后发现赵某是同一工厂的职工,为防止丑行败露,王丰江用石块猛击赵某头部并掐其颈部,致使赵某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

  作者:李奎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2005财富全球论坛
七部门稳定房价新政
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苏迪曼杯羽球赛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