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发病老年公寓子女索赔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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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7:47 法制晚报 |
本报讯因父亲在老年公寓生活,在被发现生病并送往医院一个月医治无效死亡后,家属向该老年公寓索赔4.8万元。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莉莉诉称,2004年5月26日,她与被告———海淀区龙泉老年公寓签订了《北京海淀区龙泉老年公寓入院协议》,将其父刘金福送入被告处养老。次年1月21日,刘莉莉到龙泉老年公寓探望父亲,发现父亲神志不清,处于休克状态,原告及其家人遂将刘金福送入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刘金福患有褥疮、败血症等,经医治无效死亡。 今天上午,龙泉老年公寓的张院长对记者说,刘老先生入公寓时就有病,她们护理得尽职尽责,刘老先生在医院医治了一个月都没有治好。再说,老年公寓不是医院,所以公寓不应担责。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杨京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