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考评细则”是如何制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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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0:31 红网 |
公安部在全国统一开展的“大接访”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最近有新闻说,要把开展工作的情况纳入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并与其立功受奖、晋职晋衔挂钩。(5月21日《法制日报》) 作为公安部门的干部,一定很关心考评的具体细则;就是我这个老百姓,也想知道考评细则。因为我觉得,这个考评的细则很难制订得科学。比如,在“大接访”中,是不是接待、处理的问题越多越好,就很难说清楚。接待信访量很大,天天上访不断,门庭若市,固然说明这次接访的正确性、迫切性,也说明我们干部的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得好;但同时就说明,我们过去的工作很差,群众中积累的问题很多,群众意见很大。到今天来算总帐,已经使群众受苦了。同样,一个地方来上访的群众很少,就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对这次大接访宣传很不到位,群众还不知道这回事,或者群众还不相信领导能公正处理他们的问题。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平时的接访工作做得很好,群众的矛盾都能在基层及时化解,这次上访的人反而不多。比如,现在有两个单位,一个珠海市,六个公安分局“一把手”接访时忙得不可开交,都累哑了嗓子,连喝水的工夫都没有;河南许昌市魏都公安分局局长却一整天也没有等来一个上访者,原来,他们从2001年就设立了“局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周二为接待日。你说到底谁该得奖? 还有就是,考评细则中不仅要对这次活动进行打分,更要着眼于建设。如果只是考评“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那一定是“运动执法”,运动一过,大家松口气,群众的意见再也得不到及时处理。等过几年,再听上级号召,奉命再来一次新的“大接访”运动。因此,我们必须考评如何使这次的大接访制度化,包括局长接待制度化,促进长治久安。换句话说,我们不要几年一次的“大接访”,我们需要天天畅通的“小接访”,周周都有的“中接访”。我们也不想事事找局长,最好是一个电话、一个投诉,不管到谁手里,都能得到办理落实。总之关键是要有好的制度。要么几年不抓,要抓就搞运动,这种思路其实是不对的,应该纠正的,希望“下不为例”。 我们更希望考评细则多结合实际,不能搞形式主义,只是统计开了多少会,签了多少责任状,接待了多少人次,当场处理了多少件,这些不解决问题,还会弄虚作假。最根本的是以群众的评价为标准,想办法通过明察暗访,了解群众的心声。最后测评一下,群众对上级的考评结论是不是认同。(稿源:红网)(作者:殷国安)(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