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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也应该享有生命的尊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0:31 红网

  14岁的顽劣男孩小永洋,涉嫌与人偷窃电缆被高压电严重烧伤,其家人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同时由于难以得到社会的帮助,结果只能躺病床上任由病情恶化,小男孩的生命面临危急关头。(见5月18日广州日报)

  这个“犯有偷窃行为”的小男孩,是否值得我们社会的同情与帮助?这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争议,一些人认为,这个小男孩犯下可恶的偷窃行为,他的下场就是罪恶的报应,所以不值得同情与帮助;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小偷也是社会公民,拥有生命的尊严,当然也应该得到社会的同情与帮助。

  看了顽劣男孩小永洋的报道后,我不由想起了一篇《天职》的文章,该文的故事内容大致是这样:海尔曼博士是位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大夫。一天夜里,他的诊所被一个小偷给撬开,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都被小偷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慌忙中撞倒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给打上了石膏绷带。一直在诊所里把他治好了才交给警察。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您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小偷自然感激得五体投地。在交警察前,他恳求把他放了。他说:“海尔曼博士,您不愧是上帝的儿子。我愿意再次得到您的拯救,不到那阴森的牢房里去领面包……”。海尔曼博士两手一摊说:“先生,对您这个要求,我这把手术刀就无能为力了。”然后海尔曼博士把小偷交给了警察局处理。

  在笔者看来,这位小男孩涉嫌偷窃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当然也必须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但至于如何来对他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那只能由司法部门来决定。不过有一点我们不能忘记的是,生命没有贵贱之分,救死扶伤是社会的公德,从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出发,我们社会应该责无旁贷地帮助这位面临生命危险的小男孩恢复健康,让他感受社会的温暖。小男孩的严重病情得不到治疗的痛苦呻吟以及他母亲脸上痛苦无助的绝望,无不拷问我们社会的文明与良知。尽管小男孩涉嫌偷窃行为,但是在母亲的眼中,他仍然是一个可爱的天使,他是母亲与家庭的希望,如果小孩得不到挽救,那么这对于他母亲以及家庭的打击是无法估量的。小男孩毕竟是一个14岁的少年,我们应该以博大的胸怀宽恕他的无知,应该给予他以改正的机会,也应该帮助他的家庭恢复幸福生活的希望。

  从来法律上看,小永洋涉嫌偷窃行为应该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小偷也是社会公民,有生命的尊严,应该得到社会的同情与帮助。我们殷切祝福小永洋早日健康,然后重新做人,也祝福小永洋的母亲不再为儿子担忧,早日恢复幸福生活的微笑。(稿源:红网)(作者:廖志明)(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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