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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鉴定指认婚外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2:41 新晚报

  本报讯 (赵栩记者隋妍)女方拿出一封信作为证据,证明丈夫有婚外恋,要求离婚,但男方对此却死不认账。最后,法院通过对该信字迹的司法鉴定,证明男方确有婚外恋情,判决准予离婚,并在分割财产时向无过错方倾斜。

  李女士1989年与赵某结婚,近几年,她发现丈夫与他人有了婚外恋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因此到法院以赵某有婚外恋为由要求离婚。同时拿出了一封赵某写给婚外恋人的书信作为证据,要求分割财产时,将双方共有的私产房判归自己所有。

  但她没想到,丈夫对此矢口否认,认为两人过得挺好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李女士所拿出的信,也不是自己写的,因此不同意离婚。为此,李女士向法院提出了字迹鉴定的申请,经市中院司法鉴定中心对两张信纸字迹进行鉴定后得出结论,两张信纸上的内容字迹确是赵某亲笔所写。

  依据鉴定结论,法院对赵某有婚外恋的指责予以采信,并认为,由于双方婚后未能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加之被告赵某有婚外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李女士提出与赵某离婚,应予准许。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因赵某有过错,无过错的李女士应多分得共同财产,因此判决双方共同的房产归李女士所有,李女士给付赵某房屋现值的30%作为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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