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者都便宜“翻”光碟是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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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2:41 新晚报 |
本报讯(记者李木双)近来,许多市民对音像和电脑行业提出新的服务要求,他们将歌曲、游戏、电影和软件刻录到光盘内,有关人士认为这种行为涉嫌违规盗版。 记者近日在教化电子大世界、船舶电子大世界等处走访看到,许多摊位都提供刻录光碟服务。记者以购买者身份咨询,一老板说这里出售的游戏光盘、软件、电影光盘都是从正版光盘上“翻录”下来的,这种“翻录”光碟的质量好于市面上出售的盗版光碟,还说可以根据顾客要求制作各种光碟。在另一个摊位,记者询问可否制作电脑DVD压缩碟,摊主说目前摊位上没有这种碟,如果想要得预订,交订金两天后就可来取碟,如果刻录歌曲光碟,可以从网络中直接下载刻录当场拿走。记者询问多名经营者和购买者,他们都表示知道这种行为属于“盗版”,但这种自选式刻碟方便而且价格低,买卖双方都合算。 据了解,《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同意擅自“修改、翻译、注释”、“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向公众发行、展示”以及“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的行为。这种刻录光碟行为侵犯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