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年过五旬者不能当学校“门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2:4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马利)近日,市教育局表彰2004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出台《石家庄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食堂卫生管理、学生住宿管理、师生法制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好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按照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的技术防范水平,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电子监视系统,条件尚不具备的学校也可在重点部位或大门、围墙处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学校严禁聘用50岁以上的人员或身体有残有病人员担任门卫工作;加强校内经营场所监管,加强校内的网络管理,文化娱乐、饮食摊点、小超市等经营场所,要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严禁将校内或校外门脸租给网吧、娱乐、易燃易爆等不适合学校安全的商户经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非常阿杜
非常阿杜精彩铃声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