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五旬者不能当学校“门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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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2:49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马利)近日,市教育局表彰2004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出台《石家庄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食堂卫生管理、学生住宿管理、师生法制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好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按照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的技术防范水平,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电子监视系统,条件尚不具备的学校也可在重点部位或大门、围墙处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学校严禁聘用50岁以上的人员或身体有残有病人员担任门卫工作;加强校内经营场所监管,加强校内的网络管理,文化娱乐、饮食摊点、小超市等经营场所,要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严禁将校内或校外门脸租给网吧、娱乐、易燃易爆等不适合学校安全的商户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