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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景区票价三年内不得涨两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2:52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郑春平)景区想涨价不容易了。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该局近期将严控各类景区门票价格,同一景区票价三年内不得两次上调。这是该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出后,全面规范门票价格秩序的落实措施。

  今年“五一”前,国内部分知名景区竞相涨价,社会反响强烈。这一现象虽然未在南京出现,但是大小景区“逢节必涨”的势头同样存在。

  根据上述规定,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的调整,遇有重要节假日(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应当提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原则上不低于3年。在确定门票价格的调整幅度时,将综合考虑游览参观点的公共服务特性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等应适当优惠,对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此外,对国家发改委要求的对部分重点景区调价需听证的规定,南京将结合实际情况执行。根据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公园景区票价并不在12大类价格项目内,所以南京将根据省有关规定参照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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