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制公办高中招择校生比例 上限:招生人数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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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4: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 (四川日报记者尹晓华)19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成都市教育局出台相关规定。 市教育局规定,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比例在90%及以上的区(市)县,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人数的30%以内;比例在89-85%的区(市)县,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人数的25%以内;比例在85%以下的区(市)县,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人数的20%以内。此外,城区高中学校招生的统招计划由原来占招生计划的70%调整到80%———90%,每个班的统招计划各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40人,一般学校不低于4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