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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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4: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今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血的教训,刻骨铭心。切肤之痛,警钟长鸣! 深刻反思“2·14”矿难的教训,不但是阜矿集团的需要,也是辽宁省其他煤矿的需要,更是全国煤矿的需要。不但企业领导者、每个管理人员和每个职工要从中汲取教训,安全生产监管和监察部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要汲取教训。 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安全是人的第一需要。生活在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单位、城市和社会,美好生活从何谈起?工业化国家的历程表明,人均GDP1000到3000美元期间,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我国现在正处于这个阶段,但我们不能重蹈覆辙。我们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来追求所谓的高增长!这样的增长,没有价值,不会长久,甚至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恶果。 安全事故易发,对于才组建两年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更是一个严峻考验啊!目前我国还有7%的地市、18%的县没有建安全监管机构,已建的机构,也存在设置不规范、监管力量不足等实际问题。有的执法人员素质较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有的执法不扎实、监管不到位;甚至有个别人徇私情,怕得罪人,执法自然严不起来。 保护职工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是安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一个安监机构,每一名安监人员,都要真正弄通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和各项规定,理直气壮严格执法,六亲不认,不打折扣,不怕得罪人,让安全执法真正“硬”起来。 ———5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陪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在辽宁省阜新市检查时,向全市干部作安全生产报告。 本报记者 吴兢报道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23日 第十版) | ||